“新交規”權威解讀
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
駕駛證申領、使用以及交通違法記分方面都會迎來大的調整。
相比過去具體會有哪些重要的變化?來看綿陽公安交警的權威解讀。
新推4項便利駕考領證的措施
01
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范圍內憑身份證“一證通考”,無需提交居住證明。
02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可向全國任一地申請恢復駕駛資格。
03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小型汽車,或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科目二和科目三。
04
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C6)。
“輕型牽引掛車”,俗稱房車,滿足人們駕駛房車的出游需求。
申領條件:
年滿2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持有C1以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申請增駕C6的時候,只需要參加科目二和安全文明常識考試即可。
6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確有需求的人員,在通過了記憶力、反應力和判斷力測試以后,也可以提出申領C6。
重點車輛管理更嚴格
新的部門規章將進一步嚴格客貨運等重點車輛管理,嚴格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準入“門檻”提高。
“禁止增駕的情形由原來的4種增加到7種。新增毒駕、二次酒駕和危險駕駛構成犯罪,三種情形禁止申請增駕。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記滿12分需要滿分學習和考試的,增加學習時間,提高考試難度?!本d陽公安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文建斌說。
交通違法記分大調整:有增有減
根據新的部門規章,交通違法記分也將于4月1日迎來重大調整。
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勢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調整部分記分分值。
新版記分的交通違法共50項。
其中,7項記12分,7項記9分,11項記6分,15項記3分,10項記1分。相比過去,一次記分分為12、9、6、3、15個梯次。新增一次記9分的記分類型,刪除一次記2分的記分類型。
24項交通違法記分保持不變。
20項記分行為的記分分值降低。
“如壓線這種違反標志標線行駛的行為,由原來記3分調整為記1分。主要是因為這類交通違法行為情節比較輕微,對交通安全和暢通的影響相對較低?!?/p>
5項記分行為的記分分值上調。
“如駕駛人在駕車時接打電話,由原來記2分調整為記3分。主要是因為這種行為容易導致駕駛人分神,易誘發交通事故發生。所以,在當前的交通環境下,這類行為對交通安全的影響更大,增加記分分值?!?/p>